原文請參考台灣立報
http://www.lihpao.com/?action-viewnews-itemid-118077
另有Medusa Lu的回應如下(在facebook上):
尹啟銘曾經有個構想__
將非自願失業的中壯人士,施以第二/第三專長教育,受訓期間發給足以養家的生活費用,待重新就業之後,逐月扣還給政府。如此,國家需要付出的費用,僅是訓練中心的建置,教職員的薪資。但是會大量減少救助津貼,失業補助津貼。以及以工代賑這種無前景(也無錢景,工作期為6~10個月,月薪一萬多,自己用都不一定夠),甚至無尊嚴的空耗時間/空耗公帑的蠢辦法。然而直到目前為止,似乎並沒有開始運作的跡象。
個人以為,整件事情,難在那些專長教育內容的選擇。台灣產業的門檻都不高,各產業幾乎沒有什麼真正的核心技術,也就是說,當我們接受ㄧ/二項"專長訓練"之後,仍然無法保證10年的飯碗。在我們後面拼命追趕的其他國家,也在搶攻同樣門檻不高的同質產業。
因此如果要擺脫後方追兵,我們的基礎教育一定要完整紮實的做好,不論是科技的,人文的。現在不急起直追,以後連幫人代工的機會都搶不過我們四周摩拳擦掌的"落後國家"了。
芻議
以前也以為再訓練是對的方法,但是看了大前研一的觀點之後,才發現那樣有問題。
臺灣不再是開發中國家,我們不再需要大量訓練有素的員工,那是製造業時代的思維。
現在在臺灣應該做高產值的創意產業。非自願失業的老中壯人士(包括老農民),應該給予機會輸出並補助到其他開發中國家去發展,他們的知識和經驗在那裡會有用。如果不願離鄉背井,也可以設立教練制度,由國家確認他們的能力後,聘任他們來傳授知識和經驗給有意到海外開發,但知識和經驗不足的人員或移民,而他們也可以用知識和經驗換得穩定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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